武汉一女子购买车位紧挨消防栓难开门,质疑无人提前告知,物业:看车位时,她老公没有提出异议
经视直播  3小时前

  买了车位本该是图个方便,可武汉的陈女士却因此添了堵。花了钱,停好车人却难下来,原因是车位紧挨着消防栓。更让她气愤的是,这个“坑”两年前就埋下了,当时却没人告诉她。

  

  陈女士家住武汉市江汉区华发中城荟小区。2022年,她通过小区物业购买了一个他人转让的车位,之后一直闲置未用。今年家里换了新能源车,开始使用车位时才发现,车位左侧紧邻消防栓和消防门,停好车后上下车十分困难。记者在地下车库看到,陈女士把车停进车位后,左侧驾驶室车门距消防栓水管仅不到半米,上下车非常不便。

  

  

  陈女士介绍,当初小区物业作为中介方,向她推荐了另一位业主欲转售的车位。签订三方车位买卖居间合同时,她特意约定原车位购买人应在当年5月前交付原车位合同及购车发票,但对方一直未提供。发现车位问题后,陈女士再次找到物业,要求提供原车位合同。

  武汉市江汉区华发中城荟小区居民 陈女士:“今年3月4日,物业才把合同给我,我才发现合同上写着这是一个‘异形车位’,车位系小于常规车位规格的异形车位,该异形车位不能停放常规普通车型,但是之前他们都没有告诉我。”

  

  陈女士认为,原车位主人和物业在销售前未告知车位存在瑕疵,导致她使用不便,希望物业能帮助解决问题,但物业一直未给出明确答复。记者首先尝试电话联系原车位购买人,对方始终未接听。随后,记者找到华发中城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今年才提供合同,是因为原车位所有人一直没有给到物业。

  对于原车位买卖合同中已明确写有“异形车位”的描述,为何物业作为居间方在陈女士购买时没有告知?物业回应称,当时陈女士老公来看车位时,对车位并没有提出异议。

  武汉市华发中城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业主现场也去看了,然后是没有问题才签的合同,代表也认可这个事情了。”

  武汉市江汉区华发中城芸小区居民 陈女士 :“我们觉得一个车位反正就是看到了,没有太大的问题,所以没有再去追问。”

  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接到陈女士反映后,他们也尝试联系原车位所有人,但始终联系不上。目前,为缓解陈女士停车难的问题,物业已与开发商沟通,临时采取了一个解决办法。

  武汉市华发中城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她旁边的车位产权是地产公司的,我们就协商了一下,在她旁边的车位做一个标识,让别人不停车,在车位没有出售的情况下,方便她停车上下车。”

  对此,律师表示,物业作为居间方,未向消费者告知该车位为异形车位,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也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原车位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车位购买合同,导致消费者无法提前知晓车位存在瑕疵。但另一方面,陈女士的丈夫在购买前曾到现场查看过车位状况,对车位存在的不利因素理应有所察觉,因此物业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兴剑:“这种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的损失,具体的赔偿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史磊、鲁鑫

  编辑:赵瑾

  责编:李玲、张绍伟、熊溶君

  编审:屠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