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00元额度只报275元?报销金额与市民预期相差甚远,人保财险回应
经视直播  2小时前

  武汉市民韩先生去年因骨折住院,单位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花了5800多元。出院后社区告诉他,政府为60岁以上老人免费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医疗险,可以再申请报销一次,最高可达3000元。韩先生满心期待,结果却只报下来275元。这让他难以理解:说好的最高3000元,怎么差距这么大?

  

  今年63岁的韩先生家住武汉市洪山区。去年12月,他在家洗澡时不慎滑倒,无法动弹,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韩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共住院14天,治疗费用约3万多元。单位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约为5883元。出院后,社区告诉他,洪山区为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保险条款,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最高可报销3000元。韩先生随即联系保险公司,提交资料进行申报。

  武汉市民 韩先生:保单上说,骨折是有3千元,结果到账只到了275元。

  

  报销金额与预期相差甚远,韩先生难以接受。他再次联系保险公司,对方的解释让他更加困惑。

  武汉市民 韩先生:说是因为我的单位医保报销的比例比较高,额度用完了,因此不能再报销了,这个理由我难以理解,单位医保是单位医保,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这是两码事。

  

  带着韩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韩先生所享受的是“洪山区60岁以上老人意外保险用药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年满60周岁、具有洪山区户籍或在辖区内稳定居住的老年人。该保险的主要作用是补充医保外的甲、乙类药品报销不足的部分,个人自费部分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工作人员表示,接到韩先生反映后,公司在后台进行了详细查询。根据韩先生提供的住院清单发现,由于他退休前所在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较高,住院期间使用的甲、乙类药品已全部由医保报销,因此不存在需要补充报销的部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支公司  工作人员 :这个275元,属于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报销,一天25元,扣除三天的免费天数后,11天一共是275元。

  保险公司表示,保险条款较为专业,部分老人不熟悉具体内容,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公司随时欢迎老人咨询,他们会做好详细解答,让这项惠民的暖心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史磊、鲁鑫

  编辑:杨金金

  责编:祁培、陈实、马工

  编审:邵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