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李蓉 王域洋
实习生 陈栋
“能不能别扣押我的金戒指?我愿意还钱!”近日,在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胡军当场支付8000元现金。这起拖延一年多的劳务受伤赔偿案顺利执结。
时间回到2024年7月,52岁的李涛受雇主雇佣,为胡军家安装屋顶彩钢瓦。作业时,他脚下的瓦条突然断裂,从3米高的屋顶重重摔下。经武汉协和医院救治,李涛胸椎严重骨折,术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累计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
李涛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她多次找到胡军协商赔偿,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没钱”为由推诿。2024年12月,李涛将胡军诉至汉南区法院,法院判决胡军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多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胡军仍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
2026年年初,李涛向汉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不久,执行法官传唤胡军时,他穿着旧外套,进门就大倒苦水:“我们家经济条件不好,实在拿不出钱。”但执行法官注意到,胡军说话时,左手无名指上的金戒指格外显眼,款式厚重,看起来价值不菲。
“胡军,你说家庭经济困难,这枚戒指少说也值两万块吧?”执行法官突然发问。胡军瞬间语塞,下意识地将手往裤子口袋里缩。见其神色慌张,法官趁热打铁:“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其名下财产,包括这枚金戒指。”
听到“拍卖金戒指”,胡军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认为,李涛受伤“也有自己不小心的责任”,所以一直没赔付。“这枚金戒指是我女儿10年前送我的生日礼物,对我意义重大。”胡军说。
经承办人多次耐心调解,申请执行人李涛最终同意以1.6万元结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除去已被法院从银行账户中强行扣划的8000元外,胡军现场向亲朋好友又借了8000元用以偿还李涛的欠款。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