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谢敏)近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主动作为,成功解冻共管账户上的500余万元工程款。既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帮助企业顺利摆脱债务危机,实现双赢。
2025年,梁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纠纷诉至青山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应向梁某支付工程款500余万元。2026年3月,梁某向青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山区法院
执行中,法院查明,该公司近年收回的某小区销售尾款均存入与监管部门设立的共管账户,公司无法自行支配。若机械等待或简单冻结,企业将因债务利息不断累积而面临资产枯竭、甚至破产的风险,申请人也难以拿到款项。
面对这一僵局,承办人深入调查后发现,资金支付卡住的关键在于:生效判决所涉工程是否属于共管账户“专款专用”的范围,由于监管部门缺乏明确的认定依据,不敢擅自放行。但如果不作为,这笔资金将继续沉睡,企业债务将越滚越大。
为此,承办人确立了“主动查明权属、打通监管堵点、依法扣划促双赢”的工作思路。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走访监管部门,确认了账户内资金实际归被执行人所有,所涉小区也已经完工交付。随后,承办人又组织多方会谈,向监管部门释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最终参与人均认可这笔工程款属于共管账户所涉项目的合理支出,由法院依法扣划共管账户中相应款项,直接清偿本案债务。
近日,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梁某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被执行企业也卸下了债务包袱,盘活了沉睡资金,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