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天”在地下车库骑行摔伤,物业需承担赔偿责任吗|小区大事
新湖南客户端  1小时前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杨青)“回南天”一到,地下车库返潮打滑,岳阳男子刘兵(化名)骑电动车经过时,因地面湿滑摔倒致骨折,他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

  4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原告自担85%的责任。

  男子“回南天”骑车摔伤起诉物业公司

  4月中旬,岳阳市某小区地下车库因返潮变得湿滑。刘兵驾驶电动车驶入地下车库,经过地面减速带时不慎摔倒。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刘兵伤势构成T12椎体压缩性骨折,T9、T10椎体骨挫伤。后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刘兵认为,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库管理维护不到位,没有采取合理有效的警示措施,导致自己受伤。他把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地下车库环境照片以及案发时的监控视频。照片显示,地下车库的柱子上标有“小心地滑”的红字提示;车库的通道口处有“减速慢行”的蓝底白字标牌。监控视频显示,刘兵驾驶电动车在地下车库骑行时,车库室内灯光较亮,地面平坦潮湿但无明显积水,刘兵驾驶车辆速度较快,在经过减速带时摔倒。

  物业公司主张,其已尽到物业服务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地下车库地面进行了清扫,刘兵的受伤与物业无关。

  法院:物业承担次要责任,赔偿2.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地下车库的管理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回南天”属于可预见的特殊天气,会显著增加地面湿滑风险,物业公司仅设置警示标志远远不够,还应采取加强通风、开启除湿设备、铺设防滑垫等实质性防护措施,但其未落实上述措施,在保障居民通行安全上存在疏漏,是导致刘兵摔倒的次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而刘兵作为成年人,对“回南天”地面湿滑的风险应有清晰认知,且车库内多处设有警示标识,但其未按提示减速慢行,骑行速度过快,是导致自身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经核定,刘兵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按15%的比例赔付2.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安全第一,物业和个人都要“上心”

  法官提醒,在“回南天”等特殊天气下,因公共场所安全保障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对于物业公司等公共场所管理者,不能只靠“贴标语”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动态评估环境风险。面对可预见的风险,除了设置警示标识外,更要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比如“回南天”时开启除湿机、加强车库通风,雨天铺设防滑垫等,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隐患。

  对于公众而言,自身才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成年人在公共空间活动时,要对自身安全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主动留意警示标识,根据天气、路况调整行为,规避明显风险。

  责编:李致远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