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6年江门市继续推进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
一
申报对象
江门市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不含改造和大修),重点支持更新使用1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
二
补贴金额
申报项目成功获批的,对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补贴,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10—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
三
申报主体及方式
申报主体: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商。
申报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生产商可单个电梯项目申报,也可采取打捆方式报送。
四
申报条件
(一)应为未开工或2026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且施工进行中的电梯更新任务,已完工的不得申报;实施更新更换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补助金额。
(二)业主就电梯更新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三)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四)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特别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五
申报流程
(一)明确更新对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电梯使用登记年限、故障次数、维修费用等信息,方便业主了解电梯运行情况。
(二)形成方案。组织者与电梯生产商充分接洽,形成电梯更新方案(包括电梯品牌、主要性能和报价)、出资方案(获得或未获得政府补贴两种情况下,每户需由业主自筹的费用、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的费用、或公共收益分摊的费用等)、电梯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
(三)依法组织表决。组织者通过线上(江门市物业事项投票管理系统)或者纸质方式,就电梯更新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业主投票结果,并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如有)或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
(四)提交申报材料。组织者(申报主体)需尽快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以及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上填报资料将项目报送给发改审核部门(详情可向属地发改部门咨询)。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交属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
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4日。
七
咨询方式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831643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167013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3861833
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6663081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5502968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2283381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8939676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7783607
来源:江门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