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把茅台“运丢了”,十余万货款谁来赔?|在+帮办
南方Plus客户端  3天前 17:50

  

  

  3月23日下午,东莞德信商行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托运10件2000年份的飞天茅台酒前往广州,价值十余万元。货物发出后司机失联,货拉拉平台客服回应迟缓且出现“货已送达”的错误反馈,引发货主强烈不满并报警起诉。目前,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新派出所已受理此案,货拉拉表示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经营者讲述经过:

  平台不作为致货物不翼而飞

  “剧本都不敢这么写,货拉拉相当于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合理合法的犯罪机会!”东莞德信商行货主愤怒地表示。3月23日下午,该门店售出10件2000年份的飞天茅台酒原件,通过货拉拉平台叫车运往广州,下午16时许货物发出。

  “本来只有六七十公里的路程,到19时还没送达,收货方询问后我们才发现异常。”货主回忆,他们试图联系司机却发现只能通过虚拟电话联系,作为普通公民无法获取司机真实号码。当他们转向货拉拉平台求助时,客服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好不容易接通后,客服虽答应联系司机却不了了之,后续多次拨打依然无法有效沟通。

  当天18时52分,货主决定报警,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新派出所处警并开出报警回执。

  3月24日,货主再次联系货拉拉客服,却得到“货已送达”的回复,而收货方明确表示并未收到货物。

  “货不翼而飞了,送到哪里了?”货主质疑道,平台在得知未收到货后才开始追踪,但此时货物早已不知所终。他强调,如果货拉拉平台真想找司机,不可能找不到,因为司机信息和定位系统都掌握在平台手中,“从23日到24日的关键时段,货拉拉平台不仅没有主动联系他们,甚至连基本的追踪措施都未及时采取。”

  货主要求货拉拉提供司机送达货物的证据(视频、照片),否则将起诉到底,追回全部货款。截至目前,货拉拉尚未向货主提供相关佐证。

  货拉拉回应:

  承运司机确实失联,正配合警方侦查

  记者从货拉拉知情者处了解到,客服当天下午处理了两个相隔约一小时的订单,第一个订单已完成,第二个茅台酒订单(即涉事订单),因用户投诉关联错误导致客服误将第一个订单状态告知用户,才出现“货已送达”的错误反馈。

  “目前10箱茅台酒确实还没找到,我们也联系不上涉事司机。”该知情者表示,用户已报警,但截至目前平台尚未收到警方的正式来电。对于货主索要司机私人信息的要求,货拉拉方面表示无法提供,称需遵循司机隐私保护原则。

  关于订单来源,该知情者透露,该订单由货拉拉合作平台“小拉出行”承运,订单被放入共享订单池后由登记在货拉拉系统的司机抢单获得,“涉事司机此前没有出现过类似行为记录,我们会全力配合警方侦查工作。”

  目前事件在调查中。货主表示将“不计代价起诉货拉拉平台追回货款”,认为平台不作为是导致货物丢失的重要原因,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警方:开具报警回执

  3月23日18时52分,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新派出所处警,开具报警回执。

  律师说法:

  平台为中介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采访了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澎,在他看来,平台与用户究竟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是该类事件中一个重要的焦点。

  陈澎表示,从司法实践的诸多案例看,平台通常辩称自己仅为用户及参与货车司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不直接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运输合同是建立在司机与托运人之间,平台实际上为托运人要约与承运司机承诺提供媒介服务,并非合同要约、承诺主体。

  “但也不能据此完全排除平台责任的可能。”陈澎表示,平台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符合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的特征,针对居间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平台未尽到资质审查、安全保障等监督管理义务,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货物被侵占,司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但货拉拉平台也应在收到客户投诉反馈后及时处理,协助其联系司机并配合警方工作。

  文字/视频:南方+记者 何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