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津:以数据产权登记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南方Plus客户端  1小时前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促进规范流通,是激活数据价值、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近日,国家数据局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从登记机构管理、登记流程规范、登记凭证应用等方面,为数据产权登记实务工作提供了可落地、可操作的实施指引,对进一步细化数据产权确权机制、推动数据价值挖掘与流通交易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广州市紧扣国家政策要求,稳步推进数据产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数据要素流通与利用水平。

  择优遴选登记机构,健全规范管理体系

  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的选择,是构建高效、可信登记制度的关键。《指引》从登记机构主体属性、专业能力及数据流通经验方面均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一是明确登记机构多元属性。事业单位具备中立性强、管理成本低的优势。企业则在激发市场活力及生态拓展方面,兼顾行业及成熟市场化运营能力,在合规和技术专业能力、赔偿责任承担、可持续运营等方面有天然优势,更符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是提升登记机构专业能力。数据产权登记的公信力来自于登记的规范性与专业性,要求登记机构配备适当的专职审查团队。登记机构的专职审查团队成员应获得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合规、数据安全相关专业资质,同时应具备三年以上多行业、多领域的数据合规相关工作经验。

  三是推进登记系统智能化建设。数据产权登记需由兼具安全与高效的信息系统来承载,且需链接国家平台实现登记信息的公示、统计及报送等。地方信息系统应具备AI智能化辅助审核、多平台协同及生态培育的全栈式功能,降低登记申请人的登记成本,合理减轻审查团队压力,为数据产权登记赋能数据价值开发提供平台基础。

  明晰登记流程,规范市场登记行为

  《指引》系统搭建了全流程登记程序和标准化分类登记的制度框架,通过数据产权登记对数据来源、权利主体、使用范围等进行公示和确认,为后续的数据价值开发利用及流通交易活动提供了稳定的法律预期。

  一是原则明确。《指引》明确了合理审慎的登记审查原则。登记机构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审慎审查拟登记数据的相关情况与佐证材料。对于材料存疑或特定类别的数据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应结合书面审查+现场核验的方式尽到审慎审查责任。

  二是审查审慎。数据描述的准确性、数据来源的合规性、数据产权的明确性为登记审查的三大重点项。登记机构应基于前述关键审查维度聚合合规专家生态,组织专业第三方专业评审团队,构建被行业及市场认可的审查标准。

  树立典型应用场景,强化权属证明效力

  《指引》明确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证明效力,并提出了鼓励凭证使用的部分场景,为后续的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应用等奠定基础。

  一是合规佐证。《指引》通过明确登记审查内容、不予登记情形赋予了数据产权登记业务的规范性和社会公信力。企事业单位获得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在一定程度上亦证明了其在数据领域的合规经营水平。

  二是效力凸显。《指引》列举了四类场景下,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登记机构应积极联合各方主体,提升登记凭证在公共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融资授信及争议解决等各类场景下的市场认可度,进一步为市场提供全流程服务。

  广州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后入选国家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试点示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数据二十条”精神,出台《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广州市数据条例》,为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同时,广州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全面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产品通过数据交易所规范进场交易,为数据产权登记提供规模化、规范化的源头支撑。依托制度与实践优势,广州积极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试点,累计完成近4500项数据交易标的合规审核,发放近700张数据产权及资产登记凭证,联合司法、仲裁机构构建数据交易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市场响应积极、运营高效顺畅的良好局面。下一步,广州将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统一部署,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企协同,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先行优势,把前期丰富的数据产权登记业务经验持续优化和做深做实,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为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务实支撑。

  (作者系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黄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