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简易修改”方案。年初相关征求意见稿中的200元封顶方案被搁置,回到原定在3月31日就失效的263元—328元(封顶)收费方案。媒体就此致电相关部门,得到的回答是因为新的征求意见稿还在上报审批中。
事情已经过了大半个月,公众的疑惑尚未解开。新的征求意见方案从1月发布到3月底,时间足够长,导致“还在审批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不能不向公众解释清楚。否则,今后发布的任何有关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都可能被认为没有意义,这是事关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大问题。
城市道路的停车收费,与治堵、还路于民、财政收费和民生利益等目标紧密相关,如何结合原则与客观实际作出合理安排?这必须在实际调查、理性分析和民意收集的基础上给出合理答案。在这些都还蒙查查、讲不清的时候,先把道路停车收费高标准延续下去,本质上就是与民争利。道理很简单,无论治堵和还路于民的目标如何不容易达成,降低收费标准总是能够做到的,关键就是希望财政收入多一些还是希望让民众获利多一些。

从最直观的印象和逻辑来看,使用汽车整体费用过高无疑是导致“电鸡”围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油费大涨的情况下,停车费的提升无疑加重了使用汽车的消费压力。老百姓心里对这本账拎得很清楚,去商业中心消费,停车费过高会使人匆忙完成购物后就急着扫码缴费离场,几层楼的食街都失去了吸引力。这是很实际的日常经济学,因此,新开的大型商业中心总是要以免费停车来吸引人流、培育市场,绝不会一开始就匆忙收割停车费。道路停车费的问题其实也一样,高收费未必能把车流引入室内停车场,反而很有可能造成违规停放或减少出门购物。说实在的,在目前电商物流如此发达、方便的情况下,商城店铺经济早就大叫生意难做,为什么还要在停车费这个问题上想不开呢?
因此,从搞活城市经济、不与民争利等角度来看,年初发布的新意见稿应该如期出台,尽快落实。再说了,道路停车还涉及还路于民的公共政策问题,收费政策要全面考虑停车地段、范围、时间段等因素与周边商业、住宅区等因素的合理平衡,力争取得最佳效益。更关键的是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真正落实阳光决策的原则。

统筹|吴大海
文|李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