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事纠纷,不想打官司、不愿伤和气,怎么办?现在,答案更明确了:商事调解,有法可依。
5月1日起,我国首部商事调解专门法规——《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落地。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行政法规,不仅填补了制度空白,更让广州这座大湾区核心城市,站在了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的新起点。
为什么这部法规如此重要?
过去,商事调解“有实践、缺规矩”——调解组织怎么设、调解活动怎么管、调解协议有没有强制力,缺乏统一法律依据。
《条例》的出台,正是要把这一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轨道。
简单说:让企业敢用调解,让调解真能解纷。
三大亮点,读懂新规核心
边界清晰:只调“商事”,不越界
《条例》明确,商事调解适用于贸易、投资、金融、知产等领域。
同时划出“负面清单”——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等非商事争议,不在此列。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底色非营利:保证中立与公信
法规首次明确:商事调解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这就从源头上区分了调解机构与商业公司,守住公信力的底线。
主管到位:司法行政部门“接棒”
以前“谁都能办,谁都不管”的局面结束。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正式成为主管单位,从设立许可到日常监督,全流程依法管理。
有规矩,才有方圆。
企业最关心:调解协议管用吗?
答案是:管用,而且能“升级”。
《条例》明确:商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更关键的是——调解+司法确认。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确认,一旦确认,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力。
这意味着:既保留了调解的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又拥有了判决书一样的“硬底气”。
广州怎么做?三个方向发力
作为大湾区核心引擎,广州已明确落地路径: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调解品牌,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让广州调解“走出去”。
打通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探索与港澳在调解员资格互认、规则互融、跨境联合调解等方面的创新,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
文|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穗司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