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案入选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澎湃  1小时前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英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欧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中,欧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稀土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人民法院对欧某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决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等共计2300余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守护国家资源安全的坚定决心。

  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一、依法严惩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新型环境犯罪——程某某非法狩猎案

  二、严惩非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欧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依法惩治非法倾倒磷石膏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崔某某污染环境案

  四、依法打击破坏耕地犯罪——朱某某、苏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五、引导公众依法安全有序开展户外活动——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

  六、司法助力世界文化遗产遗失文物回归——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王某某诉前行为保全案

  七、司法服务绿色发展,债转股调解盘活大型风电项目——某新能源公司与某风力发电公司合同纠纷案

  八、合理认定光污染侵权保障生态环境权益——水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相邻光污染侵害纠纷案

  九、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致害林木所有人合法补偿权益——马某某诉某局行政补偿案

  十、行政机关对于查扣的“三无”船舶应履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某局不履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严惩非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欧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欧某某伙同钟某某、谢某某等人(均已另案判刑),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某矿点以“原山浸泡”的方式非法盗采稀土矿。该团伙分工明确并以合伙方式入股非法开采,其中欧某某占股6.7%,与钟某某、徐某某共同负责出资购买盗采稀土矿所需肥料。2022年4月7日,该矿点在出了几包湿稀土矿后被相关部门巡查发现并查处。经鉴定,被告人等非法开采稀土矿破坏稀土氧化物21.65吨,价值1125万元,造成约2万立方米土壤受到污染损害,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为1128.7万元。

  裁判结果

  英德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欧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非法开采稀土矿,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鉴于欧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故判处欧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同时,欧某某等人的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导致矿点及周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共同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故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欧某某对被破坏矿产资源价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等共计2300.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严惩非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的典型案件。稀土是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广泛用于国防、高科技和新能源产业领域,非法开采不仅会造成宝贵资源流失,亦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等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威胁当地居民健康和农业生产。人民法院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犯罪行为,有效震慑潜在违法者,同时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理裁判,让破坏者承担受损矿产资源价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彰显国家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坚定决心。

  点击图片查看全部案例

  

  原标题:《广东1案入选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