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0多元抢到演唱会门票,却被分到“柱子票”,可以申请退款吗?广东东莞一女士就遭遇了买演唱会门票视觉遮挡的问题,因协商无果,将票务平台诉至法院。7月21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了解到,法院居中调解,票务平台全额退款,女子撤诉。
2025年5月,消费者何女士通过某票务平台购买了某歌星巡回演唱会门票两张,合计支付票款3160元。演唱会当晚,何女士发现其看台座位与舞台之间,有一灯光柱横在中间,严重阻挡视线,无法完整观看舞台演出。何女士表示,同价位的其他看台座位并无任何遮挡物。
何女士随即与票务平台客服沟通遮挡事宜以及能否换座,但客服未能解决何女士的问题。观演结束后,何女士因与票务平台多次沟通无果,遂将票务平台诉至法院,要求票务平台全额退还购票款。
立案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法官梁妮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核实案情,经了解梳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起因、金额等无太大争议,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梁妮决定优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梁妮表示,平台作为演出购票服务的提供方,理应向消费者交付视野合格、符合对价标准的观演座位,同时配合保障演出正常开展。本案中,案涉座位因灯光柱遮挡,导致消费者的观看体验完全不如同等票价的其他观演者,其提供的服务具有瑕疵。同时,票务平台在售票过程中,也未提前对存在视线遮挡的座位进行提示说明,消费者也无法提前得知座位详情。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票务平台向何女士退还全部票款3160元,何女士向法院申请撤诉。
梁妮表示,近年来,文旅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消费者购买门票是为了获得完整的观演体验,若座位存在严重视线遮挡,且票务平台未提前进行告知,该情形本质上属于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平台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演出门票时,仔细阅读购票须知,重点留意座位相关特殊说明;如遇到座位瑕疵、履约不符合约定等问题,注意留存购票凭证、现场照片、客服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先后通过平台协商、12315热线、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演出经营者与票务平台应当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文旅消费市场环境。
文、视频|记者 鄢敏 通讯员 胡敏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