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江门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斗争将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密切关注黑恶犯罪新动向,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犯罪线索,以及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强迫消费、色情敲诈、碰瓷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等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公告明确,举报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准确,写明涉案人员姓名、绰号、户籍地、常住地、联系方式,清晰反映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作案手段、团伙分工、资金往来,并同步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视频、合同单据等佐证材料。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此外,公安机关提醒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释放政策信号:凡参与上述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同时可登录“广东110”(自助报警—违法犯罪举报栏目)、“平安厅”局长信箱微信小程序反映相关线索。
具体方式可扫描二维码获取>>>
南方+记者 申红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