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发布通告:11月11日至21日,南沙部分区域“禁飞”
大洋网  1小时前

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为维护全市低空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将对各类航空器及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

适用范围

通告所称的航空器及升空物,主要包含: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轻、小、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模型航空器,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含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载人热气球、载人飞艇等),航天模型(含固体火药发动机火箭、水压动力火箭等),气球(含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风筝、孔明灯等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升空物。

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区域禁飞。

管控措施

▪︎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各类航空器及升空物实施飞行活动。涉及安全保障、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重要生产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予以飞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航空器及升空物的飞行活动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空域管制规定。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通告规定,违法违规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贾政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公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