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 四川自5月1日起再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 预计全年用电价格有所降低
四川省政府网  9小时前

  四川调整分时电价,从5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是在2023年4月调整分时电价之后,时隔两年,我省再次对分时电价机制做出调整。这次调整到底有什么变化,对居民和工商业企业带来什么影响?近日,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为什么要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自1992年起执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用电负荷特别是居民和空调负荷增长明显,发用电特性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季节性用电负荷差异大,二是区域间供需形势差异大。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引导工商业用户削峰填谷作用,保障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对我省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调整。

  记者:调整后的分时电价机制,主要有哪些变化?

  省发展改革委:变化主要有四个:一是建立季节性差异化分时电价机制,将夏季高峰时长增加2小时、低谷时长缩短2小时,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8、6小时;春秋季低谷时长增加2小时、高峰和平段时长分别缩短1小时,调整后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7、10小时;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

  二是调整尖峰电价机制,取消12月、1月尖峰电价,将7月、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同时,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35℃时,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

  三是暂停攀枝花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机制。

  四是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分析分时电价执行情况、省内新能源发展及用电负荷变化,按年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结合省内电力供需形势、电源电网发展等,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记者:尖峰电价机制更灵活,具体怎么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设置尖峰电价,主要是引导用户在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避峰用电。以四川省气象局每日20时发布的成都市未来三天天气预报为准,如果未来三天预测最高气温均≥35℃,则第三天(无论当天气温是否大于等于35℃)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与7—8月相同,为13:00—14:00,21:00—23:00。电网企业应通过官方网站、App等渠道,及时向用户公布未来三天灵活尖峰电价启动情况,便于用户及时知晓、调整生产计划。

  记者:对工商业企业会带来什么影响?

  省发展改革委:调整后,将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进一步缓解夏季高峰用电压力。同时,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预计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

  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攀枝花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内大工业用户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

  此次调整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记者 李欣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