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划分4-5个区域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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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5月30日获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近日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建设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加快构建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工作方案》明确,将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链主企业布局以及现有综合利用项目等因素,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全省划分为4—5个回收利用区域。区域内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或联合体)牵头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综合利用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承担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逐步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回收利用区域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进行建设,包括动力电池贮存场所、消防安全、环保设施建设、产品质量等。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采取自建或共建的形式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运输物流体系。同时,需具备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重组或智能破碎、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具备与区域内动力电池退役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利用能力。

  (记者 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