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梓潼县男子小李,深夜驾驶一辆两轮摩托与一辆拖拉机相撞,当场身亡。事后,经检测,小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9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由于保险合同明确约定“酒驾不赔”,经历丧子之痛的小李父母,找来小李姑姑,商量篡改事故认定材料,掩盖酒驾事实骗取保险金,并找到“技术达人”刘某,篡改了鉴定书和事故报告,从保险公司骗保102万元。此后,保险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异常,随即报案。
6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涪城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四人均犯保险诈骗罪获刑。
男子酒驾身亡
“酒驾不赔”,父母萌生骗保想法
2019年12月18日晚,小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梓潼县城方向沿国道108线往梓潼县石牛镇方向行驶,途中,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拖拉机,造成小李当场死亡。
经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饮酒后未戴安全头盔的小李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经鉴定,小李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57.9mg/100mL。当年12月27日,梓潼县交警大队将上述情况对小李的父母进行了告知。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3月,李母在某保险公司为小李进行了投保。同年7月,小李所在公司为小李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痛失独子的小李父母本寄希望于保险理赔来缓解丧子之痛,可是保险合同已明确约定“酒驾不赔”。事情本该告一段落,岂料二人竟萌生了篡改事故证据骗取保险金的危险念头。
篡改伪造材料骗保102万
父母等4人犯保险诈骗罪均获刑
2020年1月初,小李父母找来小李的姑姑,商量篡改事故认定材料,掩盖酒驾事实以骗取保险金。
一番商议后,三人联系了“技术达人”刘某,刘某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的乙醇浓度修改为12.9mg/100mL,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涉及酒驾的部分内容删除,并将伪造、变造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交给李父等人,刘某获得好处费1万元。
随后,小李父母将伪造的材料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取了保险理赔款102万元。其中,李母账户收入保险理赔款52万元,李父账户收入保险理赔款50万元。后李父将其收到的保险理赔款转账16万元给小李的姑姑。
然而,保险公司在后续核查中发现材料数据异常,随即报案。2024年6月,经警方调查,伪造文书、编造虚假事故原因的骗保行径彻底败露,小李父母、姑姑及刘某陆续归案。
近日,绵阳涪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李父、李母、小李姑姑与刘某共同伪造、变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编造虚假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关于辩护意见,法院综合评定,关于李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关于李母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指出,经查,李母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伪造、变造理赔材料的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关于李母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关于刘某系从犯、自首、积极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关于小李姑姑系从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程度不深等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近日,绵阳涪城法院作出判决,李母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父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小李姑姑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刘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同时,责令退赔保险公司全部经济损失102万元。
原标题:男子酒驾发生车祸身亡 父母、姑姑篡改伪造事故材料骗保102万元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