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是黄龙溪第一家售卖“一根面”的商家
不足一厘米宽的面条,在黄龙溪古镇“甩”出了一个跌宕起伏的商业江湖。
从2011年黄龙溪第一家“一根面”餐馆开业,到2016年拉面小哥妖娆拉面的姿势走红网络,再到2023年因商标问题对簿公堂,“一根面”的商业江湖从未平静。
“一根面”的故事远不止一根面条,背后是持续九年的商业博弈。2016年,“黄龙溪一根面”商标持有者向其他“一根面”商家提起诉讼,该持有者以败诉告终;2023年,该持有者将镇上的另一家“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告上法庭,持有者胜诉。
官司结束了,但新的商战仍在继续——多个商家注册了不同包含“一根面”关键词的商标,有商家打算开发速食包装向网络发起冲击。在这场关于网红美食的现代商战里,没有人愿意轻易退场。
“一根面”
曾经的“顶流”
“面甩得越‘妖’,生意就越好”
面条讲究一根不断,但是这些年,“一根面”的生意却七零八落。如今,在黄龙溪销售“一根面”的店铺只有3家。
时间倒回到2016年,彼时,“一根面”还是黄龙溪美食界的“顶流”。到了饭点,一个个拉面小哥动作不停歇,对准他们的是来自全国游客的手机镜头。一段段视频被发在社交媒体上,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打卡。
“面甩得越‘妖’,生意就越好”,在花式拉面下,“一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短视频的流量“霸主”,看拉面、吃拉面,“一根面”捧红了一个又一个网红。
其中最早、也最火的还是田波。2016年,黄龙溪的拉面小哥田波走红网络,一边哼歌,一边拉面的他节奏感十足,在流量时代迅速吸粉,一度坐拥48万粉丝。后来,田波还“拉”来了老婆——一名东北粉丝,后来与田波结婚生子。
“一根面”火爆之时,在2017年,就有6位商家在黄龙溪“厮杀”,放音乐、扭腰肢、花式拉面成为主流,拉得好的拉面师傅也成为香饽饽。有餐馆长期大量招收学员,希望把花式拉面流水线延伸下去;还有餐馆另辟蹊径,马不停蹄在外地考察,希望把“一根面”的版图向外开辟。
暗战九年
巨大流量背后
“一根面”的商标之争不断上演
在巨大流量的背后,围绕“一根面”的商标之争一直在上演。2011年,刘建国是黄龙溪第一家售卖“一根面”的商家,他投入了不少广告费,想要打响“一根面”的牌子。2016年,刘建国一纸诉状,将当时黄龙溪第二家开业的“一根面”餐馆古镇美食坊告上法庭。
当年12月26日,成都中院判决原告刘建国败诉。法院认为,在现有证据已经证明“一根面”为一种传统小吃的情况下,该文字不应在食品行业领域内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予以独占,否则将会不合理地扩大个人权利的保护范围,进而损害公众享有该文化传统的权利和他人合理使用的经营活动。
败诉后,刘建国把“一根面”招牌改为“黄龙溪一根面”。此前,刘建国已申请“黄龙溪一根面”的商标注册(9872509号商标),如今,“黄龙溪一根面”专用权期限将持续至2034年。
2023年,刘建国再次与黄龙溪另一家售卖“一根面”的商家闹上法庭。这家餐饮店距离刘建国的店铺不远,店招为“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刘建国认为,这个招牌和自己店铺的“黄龙溪一根面”高度混淆,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4年底,成都中院判决原告刘建国胜诉。法院认定,被告与第9872509号商标核定使用的“饭店、快餐馆”为相同服务,被诉侵权的“黄龙溪一根面”与权利商标相同,“黄龙溪一根面总店”“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完整包含权利商标,构成近似并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均是侵权标识。
流量退去
“一根面”如何生存
有商家欲开发速食包装卖向全国
刘建国告诉记者,自己是被逼无奈,才将“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告上法庭的,“游客从外地来也分不清,一看店招,又是‘正宗’,又是‘总店’,两家店相隔不远,对我的生意影响很大。”
这样的店招,和宜宾燃面、沙县小吃有什么不一样?刘建国解释,“那些是一直流传下来的,我这个面正儿八经是我‘创造’出来的,在我之前(在黄龙溪),绝对没人做‘一根面’,而且是作为品牌开店。我2011年7月开店,8月份就拿到了营业执照,一个月我就注册商标了。”
流量退去后的“一根面”,生意大不如前。刘建国自述,前期投入在“一根面”上的广告费近百万。下一步,他准备借助网络将“一根面”推向全国。
“以前我不太注重味道,因为这个品牌不稳定。下一步,我要把味道提起来,在网上卖包装(好的方便速食)食品。现在官方网站做起来了,然后准备开企业自媒体号。”刘建国说。
在二审判决前,被告餐饮店的经营者已经更换了招牌,店招也注册了商标。“我愿赌服输,输官司不可耻,这是法律给我上了一门宝贵的课。”被告餐饮店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之前之所以要用“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招牌,主要是对法律认识不清,“我当时没想到,这个毕竟是人家注册的商标。”
法律人士解析
两场官司
法院因何判决不同
为什么“黄龙溪一根面”可以成功注册商标?成都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致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兰逸超分析称,一是其具有合法性,“按照商标法第10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黄龙溪作为镇级地名在行政区划上未达到县级以上”;二是显著性,“刘建国自2011年持续使用并宣传,通过媒体曝光、获奖使其获得‘第二含义’——公众将该标识与其餐饮服务关联,具备商标识别功能”。
同为关于“一根面”的官司,为什么刘建国2016年败诉,而在2024年胜诉?对此,兰逸超解释道,“在2016年,被告仅使用‘一根面’作为产品的描述,并未直接使用‘黄龙溪一根面’,法院认定为传统小吃通用名称(如担担面、甜水面),属合理描述性使用,未侵犯商标权。”
而到了2024年,“被告在店招上突出使用‘黄龙溪一根面总店’‘正宗黄龙溪一根面总店’,该招牌上‘黄龙溪一根面’的突出使用,构成商标性使用;添加‘总店’‘正宗’等表述,暗示与权利人的关联,恶意攀附商誉;店铺位于刘建国的店面斜对面,直接抢夺客源,必然导致混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摄影记者 陶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