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省天然水域除保护区等禁钓水域可以钓鱼啦
川观新闻客户端  3天前 19:50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瑜

  7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水产局获悉,随着“春季禁渔期”结束,全省天然水域除了保护区等禁钓水域,广大钓友可以“一人一杆、一线、双钩”的方式有序开展垂钓活动。与此同时,广大钓友在享受垂钓乐趣的同时,要自觉承担生态责任,倡导“留大放小”的文明垂钓理念,主动清理垂钓垃圾,共同维护河清岸绿的美好环境。

  近年来,四川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全力推进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全省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而每年3到6月,是鱼类繁育关键期。我省将此时间段设定为“春季禁渔期”。在此期间,全省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生物种群恢复。四川省水产局供图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生物种群恢复。四川省水产局供图

  “春季禁渔期”结束,并不意味着钓鱼活动可以为所欲为。全省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持续进行巡查监管,通过运用高清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对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广大市民若发现违法行为,可积极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举报监督。

  省水产局相关负责人温馨提醒广大钓友,在开展垂钓活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钓具方面: 仅允许使用一根钓竿、一条鱼线、鱼钩数量不超过两个(单钩或双钩)的方式进行垂钓。

  严禁使用破坏性渔具: 爆炸钩、串钩、锚钩、耙刺等渔具,以及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大的钓法均在禁止之列。

  严禁生产性捕捞:任何以出售、交易为目的的垂钓行为均属非法生产性捕捞,将被严厉打击。

  保护珍稀物种: 须在保护区等禁钓水域之外进行垂钓,主动保护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误钓须及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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