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实习生 邓敏
“不行,必须要交,不交今天就不能出去!”时隔5天,家住成都的张女士回想起被物业人员阻止出门的情形,仍感到气愤。7月2日,她和丈夫开车出门时遭到保安阻拦,被要求续缴车位管理费才能出小区。对此,物业经理表示这是误会了,没有限制业主出入,系保安在执行登记流程时出现偏差。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的?物业有没有权利限制业主出入,或要求业主必须走完登记流程才能出入?7日,记者进行多方采访。
业主投诉
开车遭拦不准离开小区 道闸显示“产权过期车”
7日上午10点过,记者来到龙泉驿区桃都大道中段东安湖畔的该小区,业主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事发经过。
2日上午将近11点,她和丈夫着急出门办事,从地库开车到大门口时,却被保安拦下了,道闸上显示她的车“产权过期车”。
当天道闸显示张女士的车为“产权过期车”。 受访者供图
张女士不解,自己明明买了车位,怎么产权就过期了?“保安说我的车位管理费只交到6月30日,今天必须续费才能走。我急着出门办事,提出能不能晚上回来再交,他说得请示领导。”张女士回忆,“保安打电话开了公放,我听到那边说‘不行,必须要交,不交今天就不能出去’,保安挂了电话,又用同样强硬的语气对我说了一遍。”
此时,张女士已经很生气了。她没有再沟通,把车停在了门口,打车出了门。
次日,张女士就此事报了警。警察明确告知物业不能以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为由影响业主自由进出。事后,她要求物业以企业的名义书面道歉。5天过去了,她并未收到道歉信。
物业回应
签字登记后方可出门 保安执行出现偏差
随后,记者跟随张女士夫妇来到物业服务中心,经理郎女士回应了此事。
“我们真的没有限制业主出入,那天保安可能在执行签字登记流程时出现了偏差,言辞也比较激烈,让张老师感受不太好,我们深表歉意。”她说。
郎女士解释,为了方便管理,物业要求保安执行一套流程:如果未续缴车位管理费,需要交临停费才能把车开走;如果业主不交临停费,保安会要求业主签字登记,再向管家确认登记,方可放行。“事后我去核实过,那天在岗的保安没向管家确认,而是向自己的班长确认的,得到了不一样的答复。他回复业主的态度也不好,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此外,她承认,物业事前并未告知业主这套登记流程,道闸上“产权过期”的字样也不妥。5日下午,物业将相关登记流程告知了业主,并将道闸显示屏的字样改为“产权服务费到期”。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企业书面道歉的诉求,她回应:“这件事保安有错,我们作为管理者也有错,愿意书面道歉,但是要求以企业的立场书面道歉,可能没有办法。”
律师解答
物业无权限制,业主也无义务配合登记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业主购买了车位,拥有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对车位的正常使用。
他解释,《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限制业主车辆出入没有法律依据。“物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业主缴纳车位管理费,明确告知缴费期限和金额等相关信息。如果业主不配合逾期未缴,物业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费用及违约金,但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需求。”
那么,业主有没有义务配合物业“签字登记方可通行”的流程呢?
“不需要。”付建解释,物业要求未缴车位管理费的业主出小区时必须交临停费,或者必须签字确认才能放行,这限制了业主对自有车位的正常使用,侵犯了业主对车位的使用权,业主无需配合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当以合理方式予以告知,而不应当限制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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