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市本级】关于调整德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红星新闻客户端  3天前 21:55

  

  关于调整德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德民政发〔2023〕47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财政局,德阳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兜底保障水平,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19〕88号)《德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德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政发〔2023〕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不低于1027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不低于813元/人·月。

  本次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7月1日至调整施行之日前,参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023年10月30日

  

  德阳市民政局办公电话:0838-250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