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13日凌晨,成都天府大道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邓某某驾驶一小型轿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后起火燃烧。随后,该事件冲上了微博热搜。警方通报显示,事故造成肇事驾驶人邓某某死亡,涉事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另外,肇事驾驶人邓某某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那问题来了,肇事驾驶人邓某某死亡了,造成的车辆和其他损失谁来赔?
这个事情,其实涉及两个方面,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覆盖损失,那剩下的钱从哪里出?
先说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驾驶员是酒后驾车,未达醉驾标准,保险公司只赔偿交强险范围的钱,如果交强险赔偿完了还不够的,商业保险是不赔的。
如果驾驶员是醉酒驾驶,那么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受伤人员抢救费用,不赔偿财产损失。垫付之后,保险公司还可以向造成损害的人追偿。
再来说下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覆盖损失,那剩下的钱从哪里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司机邓某某死亡,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覆盖另外一个车的损失和其他损失,那么就只能用邓某某的遗产来出。如果邓某某的遗产已经被人继承,拿到这个遗产的人还是需要用这笔遗产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遗产用完了也还没有赔偿完,那就要看这个继承人愿不愿继续赔偿。如果他不愿意,那就可以不赔了。
其实这事儿越说越让人揪心:邓某某自己没了,留下的遗产可能要被用来赔偿,家人不光要承受丧亲之痛,还可能得面对一笔赔偿债务。所以,小铭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是一句口号,是能保住自己命、守住家人安宁、不坑害别人的“保命口诀”。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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