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次统一!四川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操作指南”更新了
首屏新闻客户端  3小时前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厅修订印发《四川省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创新构建“三挂钩、一整改”机制,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管理改进绑定,着力提升全省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综合来看,《管理办法》的推出对于全省预算绩效结果应用而言,有四大变化。

  变化一:制度覆盖全域化全省上下“一盘棋”

  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打破了原有制度仅限省级层面的局限,首次将适用范围扩展至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这意味着,全省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有了统一的“操作指南”,有效解决以往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力度不足的问题,真正实现了“全省覆盖、同步推进”。

  变化二:挂钩机制刚性化预算安排“看绩效说话”

  《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结果的“硬约束”,明确提出三项挂钩机制: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挂钩,部门预算绩效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专项项目、支出政策绩效结果与专项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其中明确,根据预算绩效结果按一定比例调整部门预算,对绩效不达标的专项项目最高将按20%比例核减预算或直接取消安排。此举显著增强了绩效导向,让预算安排从“争资金”进一步转向“比绩效”。

  变化三:自评质量精准化挤掉绩效水分“动真格”

  为提升部门自评真实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办法》将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结果进行“双比对”。对如实反映问题、自评准确度高的部门给予容错空间;对自评不实、结果“注水”的,按比例压减预算直至取消安排。这一举措将倒逼各部门主动提升自评质量,确保绩效结果真实可靠。

  变化四:问题整改闭环化责任到人“销号清账”

  《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机制,强化跟踪问效问责,切实推进各级各部门绩效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地区采取提醒、督促、约谈等措施,督促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推动改革,形成绩效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改进提升的工作闭环。

  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制度层面的优化升级,更传递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明确信号。通过强化结果应用,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从“要钱”转向“管钱”、从“重分配”转向“重绩效”,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 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