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10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13日凌晨,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查获2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均系“企业有资质、车辆无资质”,涉案运输企业是半年内第二次被查。
据了解,执法总队通过动态监管发现,新都区石木路一带存在危货运输车辆在凌晨和深夜“悄悄跑”现象,企图躲避执法检查。经过多日蹲守摸排和运输规律分析,精准锁定违法时段与路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精准打击。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
13日5时许,2台轻型封闭式货车驶入检查区域,面对执法检查,驾驶员底气十足地表示“我们是正规公司的,有合法资质,运输绝对没问题!”。然而,当执法人员要求出示当事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时,驾驶员顾左右而言他,始终未提供有效证件。
经查,2台涉案车辆均归属同一家运输公司,运载无水甲醇、乙腈、冰乙酸等危险化学品,容积达516.5L,计划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运往成都市某实验室。尽管涉案运输公司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但涉案车辆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属于典型的“借合规企业之名,行违法运输之实”。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普法教育,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警示非法运输可能引发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让相关人员认清违法后果。
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在7月31日,该公司就因安排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被查处。此次系其相同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根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公司属于违法情节较重。
据介绍,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2台涉案车辆的违法事实、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叁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表示,将持续加大危货运输领域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运输、超越许可类别运输、普货车辆非法运危货等违法违规行为,织密城市交通安全防护网,全力保障城市交通运输秩序与公共安全。同时也提醒所有危货运输从业者:合规经营没有“擦边球”,切勿心存侥幸触碰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