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壹度丨四川出台新一轮稳增长政策 新“18条”延续了啥?调整了啥?
川观新闻客户端  昨天 14:25

  川观新闻记者 曹凘源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新“18条”),在大力支持消费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记者注意到,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方面,四川接连打出政策“组合拳”。自2023年10月以来,省政府接续出台5轮阶段性稳增长政策。

  作为第5轮稳增长政策,和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新“18条”有哪些亮点?哪些政策延续保留?又有哪些政策调整?

  延续部分“老政策” 保障政策接续发力

  记者梳理了最近出台的几轮稳增长政策发现,保障政策接续性是一个鲜明特征。

  去年9月,四川出台《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6条”)。在这轮政策中,四川把发力方向聚焦在消费提质增效、企业降本减负、企业快速成长、产业转型升级四个方面。今年4月,四川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1条”),同样包括这四个方面。

  记者从财政厅了解到,“21条”大部分政策已于今年9月底到期,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全面评估“21条”政策阶段性效果,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了新“18条”。

  “我们坚持系统谋划,加强与中央政策、已出台政策的衔接,突出政策的系统性、延续性、协同性,着力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形成政策合力。”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新“18条”中延续了不少前序出台政策中的举措。

  例如“21条”提出了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等相关举措。在新“18条”中,就保留了这一类政策举措。

  有延续,也有加码。

  “21条”中提出,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而新“18条”在保留该举措的基础上提出,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500万元激励。

  立足当前阶段实际 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

  除了延续外,记者对比发现,新“18条”紧跟当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新增不少举措。

  例如在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新“18条”提出,实施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补贴。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我省非金融企业(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新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的,省级财政按40万元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首次发行的,费用补贴标准提高到80万元。

  在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新“18条”还提出支持培育新业态消费市场主体。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5年经营规模分别达到3000万元、6000万元的服务类电商平台企业等新业态消费市场经营主体,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持续拓宽消费领域,催生消费创新,拓展内需空间,推动消费市场线上线下双向融合,支持新业态消费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曾在“16条”中提出的实施“转企升规”激励也再次被写入。新“18条”对“转企升规”企业户数增加的市(州),省级财政给予激励,以此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动更多企业上规,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专家认为,新“18条”聚焦消费、生产、流通、提振预期等重点领域,深入分析当前各领域面临的瓶颈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消费提振、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同时更加注重引导撬动。综合运用贴息、担保、奖补等方式,科学设置激励条件和标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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