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获佳绩
新华网客户端  7小时前

  新华网昆明5月23日电(张玛睿、罗春明)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据悉,本届大会云南省取得了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最好成绩。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届全国文明城市,云南省创成保山市、丽江市等7个城市,至此,云南省已创成16个全国文明城市。与此同时,云南省在其他“四大创建”上亦有亮眼表现:本届全国文明村镇创成110个,比上届增加43个;本届全国文明单位创成128个,比上届增加51个;本届全国文明家庭创成22户,比上届增加8户;本届全国文明校园创成39所,比上届增加8所。总体上看,本届云南省全国文明城市创成数量与历史最好成绩持平,其他“四大创建”的创成数量比上届来看均实现大幅跃升,取得了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最好成绩。

  下一步,云南省将组织好新一轮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深走实,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