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和士勇
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杨方提交了《关于提升我省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心理育养能力的提案》。
提案提出,要增强对托育机构对婴幼儿心理发展的重视,推动我省托育机构在日常照料过程中渗透心理育养策略,在婴幼儿心理发展过程中注重个性化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采取婴幼儿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释放出他们的积极情绪,与家长密切配合,促进科学有效的沟通,共同开展婴幼儿心理健康辅导,并为每一位婴幼儿制作心理健康资料。同时,进一步完善托育人员准入标准与行业规范,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并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学习参考发达地区做法,制定具体的婴幼儿心理育养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托育机构中教师的学历与资格证书要求,尝试构建托育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和对应的监管与评估体系,建立健全贯穿培训全程的动态托育教师监管、评估与退出机制。
提案建议,应不断推动托育教师心理培训规范发展,加大对托育教师培养的支持力度,设置专门的托育人员心理培训机构,制定和完善关于托育教师培训的相关指导意见,制定托育教师心理培训标准,填补心理健康培训内容,建立和完善托育教师的职业认证体系,制定托育教师培训资质认证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鼓励托育教师报考儿童心理成长指导师,提高托育教师职业素养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