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黎春福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5〕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黎春福 任怒江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怒江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 钟 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洪涛 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李 洋 任怒江州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和杨燕 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李雪鹏 任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怒江州民族中学)副校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和 杨 免去怒江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段何义 免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金平 免去怒江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五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开宏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怒江州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网”公众号
云南日报-云新闻编辑:王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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