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云南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在推动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中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弘扬“平等、融合、共享”的思想理念,在推动落实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中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构建联动发展、协同发力、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扶残助残工作格局,促进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
《实施意见》强调,要在推动落实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中,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统筹谋划,整合资源,挖掘潜力,通力合作,大力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质效。
《实施意见》聚焦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营造关爱服务氛围;依托现有体制和机制,健全关爱服务机制;汇集各方力量和资源,构建关爱服务网络;协同开展行动和活动,打造关爱服务品牌;立足单位职能和职责,形成关爱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任务部署,并从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联动发展、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