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
楚雄日报  5小时前

  本报讯(通讯员 郑华光) 楚雄州立足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把抓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作为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德政工程,以“应搬尽搬、能搬快搬、愿搬先搬”为导向,高质量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早日让群众“搬”离危险地、“搬”进幸福里、“搬”出好日子。

  深刻汲取四川筠连“2·08”、云南福贡“3·18”、云南威信“7·09”等重大地质灾害教训,将避险搬迁作为地质灾害主动防治的关键举措,强化隐患点排查与搬迁对象精准认定,严格执行“村组初议—村级公示—乡镇审议—县级备案”四级联审,确保应搬对象无遗漏。目前,全州通过国家审查的避险搬迁对象涉及182个隐患点、2086户7973人,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92亿元,已下达1.02亿元。按照“分步启动、有序推进”原则,第一批626户计划2026年3月底完成搬迁,剩余1460户计划同年6月底完成搬迁,确保群众全部搬入安全新居,从源头上切断地质灾害威胁。

  州、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抽调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精干力量坐班开展工作。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深度融合,构建州、县市、乡镇、村委会、村小组五级挂联包保责任制度,建立问题响应直通机制,发挥各级工作专班的作用,全过程跟进落实,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州、县市人民政府主导,强化政策统筹,整合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和资源,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纳入年度民生实事重点推进,建立避险搬迁任务台账清单和督查落实机制,践行“七天工作法”“三单制”,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和效益。

  针对避险搬迁工作“五大关键环节”逐一攻坚克难。在安置选址上,严格落实“四避开”原则,切实做到“五靠近”要求,目前已完成全部安置点初步选址,部分点位同步开展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10项前期要素审查,确保安全合规;在用地保障上,统筹存量建设用地与旧房拆除后增减挂钩腾退指标,优先保障安置点用地,涉及占用耕地采取“大占补”统筹;在资金筹措上,按“14+7+N”政策包落实,每户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州、县市财政各承担50%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同时建立补助资金直达农户、公共配套专账管理的“双线拨付”机制,需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搬迁点(户),确保不少于70%直接补助到搬迁户;在旧房拆除上,明确建新拆旧“硬”标准并严格执行,杜绝“两头跑”及“拆一半留一半”“拆主(房)留偏(房)”“拆偏(房)留主(房)”等现象;在后期帮扶上,保障搬迁群众原有合法耕地、林草地等生产资源权益,并在劳务输出、就业帮扶、就医就学和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后期扶持,真正做到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生活好。

  从“风险隐患点”到“安全新家园”,楚雄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已迈出关键一步,并将持续坚定“必须搬、坚决搬”的信心决心,及时、有力、周密地组织实施,确保质量、确保有序、确保稳妥,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的“安全指数”“幸福指数”,让“避险安居”的蓝图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