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结婚不到一年,感情破裂离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永登县人民法院以“调解+当庭履行”方式,快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原告徐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相识,按当地习俗给付彩礼10万余元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但彩礼和三金该不该退、退多少,双方各执一词,徐某再次起诉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直接判决,而是选择先行调解。“婚约财产纠纷,不光是个钱的事,还牵扯人情、风俗,甚至一家人的脸面。”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主要矛盾集中在彩礼返还数额上,情绪对立明显。法官一边认真倾听各自诉求,一边结合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清权利义务,又从情理角度劝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法官还借机向当事人传递“婚姻始于爱,彩礼归于礼”的理念,引导树立重感情、轻财物的文明婚恋观。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赵某当庭返还彩礼及三金,徐某也表示接受。一场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没有对簿公堂的剑拔弩张,而以当庭履行画上句号。
自2025年以来,永登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婚姻家事纠纷786件,调撤率达到65.6%。此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永登县人民法院柔性司法化解婚恋纠纷,让司法温度成为推动移风易俗、守护乡风文明的重要力量。
本报记者 张 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