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证驾驶妻子为其顶包,二人双双获刑
北京日报客户端  2小时前

  近日,顺义法院通报一起丈夫开车交通肇事后,妻子为丈夫顶包的案件,最终二人双双被判刑。

  2025年6月22日21时许,在顺义区某村口,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妻子王某坐在副驾驶,李某(男,殁年58岁)驾驶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后向南行驶,小轿车前部与自行车右侧相撞,造成李某死亡、两车损坏。经鉴定,李某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张某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李某为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与王某更换座位,并由妻子王某冒充肇事司机报警。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二人均谎称王某为肇事司机,后二人又主动承认张某是肇事司机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张某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此前,张某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发生此次事故时,张某并无驾驶证。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某明知张某是肇事者而作虚假证明,包庇张某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顺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维介绍,没有“逃跑”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逃逸”。张某虽未逃离现场并及时报警、救治被害人,与肇事后典型的逃跑行为看起来不同,但其追求的目的都是让自己的肇事行为不被公安机关发现。

  王某明知张某无证、超速驾驶,可能涉嫌犯罪,仍向司法机关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在多次询问中仍意图帮助张某逃避法律追究。即使张某已经被定罪处罚,但是包庇行为本身独立成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故对其宣告缓刑。

  法官提醒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者应及时报警、救治伤者、保护现场。若亲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劝说其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拒绝顶包、作假证明、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通风报信、伪造证据等,避免沦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