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密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孙某在禁猎期间,于密云水库北山禁猎区内使用猎套、猎夹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岩松鼠1只、貉1只。法院当庭宣判:孙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150元。
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林场中。庭审结束后,孙某走进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挥锹铲土、浇灌新苗,以躬身劳作弥补生态损害,忏悔自身过错。
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松鼠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官在此提示:北京市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 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若发现架设粘网、投毒、布设猎套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进行举报。
“谁破坏、谁修复”,判刑不是终点,让生态真正恢复如初,才是司法的最终指向。
原视频来源于BRTV北京时间
编辑丨高嵩
原标题:《北京新闻丨女子非法捕猎岩松鼠与貉获刑 庭审后林区种树“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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