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考生如何报考?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
北京日报客户端  2小时前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年级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回户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招生体检、体育现场考试、普通高中登记入学、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综合高中班自主招生。考生办理回户籍确认手续后,在户籍所在区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录取。

  已被登记入学、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回户籍报考手续。回户籍考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校,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以上六个区或者同属于这六个区以外的其他区。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分配(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5月12日,学校将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认定,之后上报给本区中招办。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将对其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于15日通过中招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信息交换。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还须持本人户口簿和报名号,于20日8时30分至12时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确认和报考手续。

  考试院提示,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