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乔某曾以能办理知名高校招生入学为名骗了10人上百万元,出狱后打起官司,原因是自己花钱托关系让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儿子上大学,也没办成。7月31日,记者从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升学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乔某的儿子高考没达到心仪大学的录取线。经熟人介绍,乔某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承诺以免考方式为其子办理该高校“金融班本硕连读”,如果办理失败则全额退款。乔某为此支付了十余万元。
交费后,乔某儿子的入学事宜最终也没有办成,乔某要求退款无果,将受托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费并赔付资金占用利息等损失。
经法院调查,乔某多年前曾伙同他人,以能够办理知名高校统一招生入学为名,骗取10名被害人156万余元,后被判诈骗罪获刑羁押。出狱后,乔某提起此次诉讼。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以免考方式让未达统招分数线学生取得高校本硕连读学籍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关于招生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规定,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涉案协议应属无效。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法院判决被告公司退还乔某十余万元。
至于乔某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法院认为,因乔某明知不存在合法免试统招渠道,仍付费委托违规代办,被告公司违法承接违规升学业务,双方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各自承担自身资金损失,因此不支持给付利息。
每年升学季,“内部指标、免试入学、花钱保录名校”类骗局高发,此类交易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会给家长带来双重财产损失,甚至牵连刑事风险。为此,承办法官作出四点重要提示:
一是违规保录协议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严格遵循高考分数择优、统一志愿填报、公开公示录取规则,任何机构、个人声称可花钱操作免考、内部录取办理统招学历,均因违反教育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留存资金交付凭证,规避举证风险。大额资金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并备注款项用途;若确需现金交付,务必索要加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字的正规收据。无任何书面凭证的现金支出,诉讼中难以被法院采信,对应钱款无法追回。
三是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损失自行承担。合同无效后受托人依约取得的款项应当返还,但委托人明知违规仍付费,双方均有过错,因此利息等额外损失通常不予支持。
四是警惕刑事犯罪,切勿沦为诈骗帮凶。大量中介收取高额 “运作费” 后直接失联、卷款跑路,构成诈骗罪。部分家长介绍他人参与,情节严重的同样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