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购鸡蛋吸引老年人进群看直播,北京一企业被罚12万余元
新京报客户端  今天 03:50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今天(10月29日)是重阳节,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其中,三起案件涉及私域直播虚假宣传,利用如微信群、企业微信、小程序等自有流量池,对老年群体进行精准营销。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是一起“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新型营销模式下多重违法的典型案件。

  据查,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下称当事人)通过“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将普通鸡蛋冒充“富硒鸡蛋”,以“1元购10枚富硒鸡蛋”为噱头,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到店注册会员、加入微信群,构建私域流量池,并依托小程序开展直播。当事人在直播及微信群中虚假宣传初级农产品“黑玛卡”为“法国兰蔻集团出品”,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紧致抗皱”等功效,虚构产品功能,冒充品牌合作。此外,当事人在消费者注册会员过程中,未明示、未征得同意,擅自授权并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中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表示,本案是“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新型营销模式下多重违法的典型案件,违法行为集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与个人信息侵权于一体,危害后果叠加。当事人精准聚焦中老年消费者,利用其健康焦虑、信息辨识能力较弱等特点实施针对性欺诈,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多条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同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12.04万元罚款的处罚。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换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当事人)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通过自建网站开展私域直播,外聘主播向中老年消费者推介“君仙谷不老酒”“舒康奇力子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等产品,并在直播中宣称上述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另查,上述产品为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罚款。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健康讲座,将老年消费者引流至自建微信群。当事人在微信群内组织老年消费者收看养生保健课程节目并推介所销售药品灵芪红胶囊具有“永葆青春、延长寿命”等功效,严重夸大药品实际效果。此外,推广客服还在群里冒充消费者发布诸如“效果非常好,再订2个月的量”等不实购买信息及评价信息,诱导群内真实客户下单。依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