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国家公园游览期间,因采集动植物标本违反沙捞越《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条例》而被拘留、判处罚金。中国驻古晋总领馆特此提醒:
一、提前了解沙捞越州森林局(Forest Department Sarawak)关于访问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规定,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所有访客须在获得许可(购票/登记)后进入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请遵守开放时间及指定路线。如需开展研究、商业拍摄或其他特殊活动,请事先向沙捞越州森林局提交申请。
三、请勿从事下列违法或有违法嫌疑的行为,包括:携带或使用武器、捕猎工具、标本采集工具、有毒物品等;捕捉、伤害或惊扰任何动物;采摘或带走植物、石头、贝壳等任何自然物体;破坏自然景观、地质结构或历史遗迹;将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外的动植物带入园区;损坏、搭建任何建筑物或设施;乱扔垃圾。
遇有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中国驻古晋总领馆求助。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古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0-12-8861953
编辑:孟祥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