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报安徽宿松县千岭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违规吃喝,其中一人死亡,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处分
新华社  3天前 17:21

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

2025年4月27日,千岭乡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和有关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饮酒,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千岭乡党委副书记吴行舟邀请千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金国,人大主席罗桂冬,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吴平,党委委员、副乡长黄振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凌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方健,党委委员许涛,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黎溢阳,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林海,副乡长何兵、石文华,党政办主任胡伟,毛坝村党总支副书记石彬彬,县公安局千岭派出所所长洪志鹏参加其在某餐馆组织的聚餐,胡伟协助订餐。当晚,吴行舟、吴平、张林海、黄振华、何兵、胡伟、石彬彬7人饮用白酒。当天,张金国、罗桂冬为值班带班领导,黎溢阳在县委党校学习、未履行请假手续。吴行舟饮酒过量,餐费未支付,4月28日凌晨因胃内容物返流窒息死亡。事后,聚餐人员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约定责任免除、保密等事项。张金国还联系一些企业给予死者家属资助。

问题发生后,安徽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给予张金国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给予李凌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给予罗桂冬、黎溢阳、张林海、胡伟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给予黄振华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给予石彬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吴平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何兵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给予方健、许涛、石文华、洪志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庆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宿松县委、县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安庆市委组织部、宿松县委组织部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给予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君毅(临时负责市委工作)诫勉处理;给予安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耿延强诫勉处理;给予安庆市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林云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宿松县委书记曹晓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宿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文刚诫勉处理;给予宿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曹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