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4月27日消息,日前,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原副主席贾龙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龙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25年,被告人贾龙斌利用担任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供应、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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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龙斌 资料图
2025年9月11日消息,贾龙斌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山西省监委监察调查。
2026年2月11日,贾龙斌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
通报称,贾龙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旅游活动安排,安排他人支付旅游费用;违反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采购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供应、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贾龙斌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杜亚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