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救朋友被砍伤致死?警方通报称嫌犯有精神障碍,死者家属讲述事发经过
新黄河  7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郑旭  

7月15日,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引发外界关注。通报称,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女子称丈夫搭救朋友被砍伤致死,嫌疑人被鉴定为精神疾病”一案,经核查,犯罪嫌疑人田某(男,35岁)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案发时田某存在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日前,死者的妻子肖女士以及朋友张某露向新黄河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肖女士称,4月29日凌晨,丈夫张少春和张某安、张某露在结束饭局后回到张某安的公租房休息。彼时,隔壁邻居田某认为张某安的关门声音太大吵醒他,张某安便和田某在楼道内发生争执,随后田某持刀砍向张某安,从楼道一直砍到屋内。张某露当时受到惊吓逃跑下楼报警,而当时正在床上的张少春听到呼救下床想制止时也遭田某挥砍。最终,张少春身中多刀不幸身亡,张某安被砍成重伤。田某在伤人后跑到顶楼,随后被警方抓获。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在案发后对田某进行精神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田某患有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抑郁症未完全缓解期,行为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新黄河记者从张某露口中了解到,他们三人是同村老乡,也是非常好的朋友,平时张某安和他都在西安,张少春平时在家乡绥德县做养殖生意,家中的父母张少春都有帮忙照顾。对于好友的离世,他感到十分悲伤。

同时,新黄河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张少春是否是因阻拦田某不法侵害,导致自己被砍伤致死,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

死者张少春

邻里因口角冲突,引发惨剧致一死一伤

这起悲剧源于邻里间一件小事引发的争吵,没想到会酿成如此严重后果。肖女士称,案发那晚,张少春刚到西安没多久,老家绥德近年来生意不好做,他到西安做点农产品生意。案发那天,张少春原本计划在张某安的出租屋借住一晚。

肖女士是在4月29日清晨从村里人口中得知丈夫出事的消息。当时她以为丈夫受了伤,到达西安后,才从警方口中了解到丈夫已经去世了。等到尸检结束伤口缝合后,肖女士才第一次见到丈夫,头部有着深深的伤口。

肖女士后来从警方那里了解到事发经过。4月29日凌晨,结束饭局的张少春等三人回到张某安的出租屋,嫌疑人田某是住在张某安隔壁的邻居,他和母亲共同租住。据肖女士描述,田某平时和张某安就有过争吵。凌晨2时许,张某安和田某因为关门声音的问题发生争吵,随后田某持刀冲向张某安进行挥砍,悲剧也正从这里开始。

案发地已经被贴上封条

张某露是当时案件的亲历者之一,他也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案件自己所经历的始末。张某安和田某在楼道里争吵时,他正在出租屋里上厕所,两人在楼道里的声音非常大。当他从厕所出来想开门看看情况时,刚走到张某安身后,就透过门缝看到田某从出租屋里先露出了刀子,他吓坏了,大声呼喊张某安“快跑”。等他准备跑下楼时发现张某安并未跟上,而是听到打斗和呼救的声音,回头一看,他看到田某正在对张某安进行挥砍。张某露迅速跑下楼报了警,等警察到来时,田某已经不见了。“我看到张某安倒在出租屋的沙发上,但没看到张少春。”张某露说。

张某安被砍成重伤

肖女士则告诉记者,他从警方那边了解到,田某在挥砍时,张某安在呼救,张少春听到呼救从床上下来。“当时田某已经把张某安砍倒在沙发上了,这时候我老公听到呼救从床上下来想制止,田某看到我老公下床担心我老公会帮忙,然后转身过去就砍向我老公。”肖女士说。最终,张少春食指和中指被砍掉,脸上被砍了一刀,剩下的致命伤都在颈部。张少春的死亡证明上也写明,其系被他人用金属砍切器伤及头颈部,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颈髓离断,双侧椎动脉离断,最终因颈髓离断死亡。

肖女士称,作案后田某跑到顶楼,最终在其母亲和警方等人的劝阻下,才被抓获。

亲友称死者为人仗义老实,是否因救人被波及还需确认

新黄河记者采访获悉,张少春、张某安和张某露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三人系榆林市绥德县人。在张某露看来,张少春是个非常仗义和老实的人。张某露和张某安平时都在西安,回绥德的时间比较少,而张少春在此前一直在绥德做养殖生意。“每次我们回去都是他接待我们,我们家里老人要是有些事,张少春也会帮忙处理。平时村里赶集什么的,张少春就会用他的车给我们家里老人捎东西。”张某露用这样的话形容他们的友谊:“他找我借钱我没钱的话,我去借我都给他。不是一般的关系。”

张少春死亡证明

肖女士也告诉记者,张少春在村子里非常多人夸他。今年2月他才到西安去做点生意,没想到才过了没多久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张少春是为了搭救张某安,上前防卫导致自己被砍数刀身亡。但张某安则表示,自己因为头部受伤,案发的过程他记不清了。

不过,新黄河记者注意到,由于现场的两名案件亲历者对全部过程并未有确切的描述,加上肖女士仅能确认其丈夫是下床后遭到嫌疑人挥砍的,所以张少春是因搭救张某安被砍成重伤的,还是因下床被嫌疑人看到从而被波及,依旧需要更切实的侦查确认。新黄河记者也从家属处获悉,田某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要等案件到法院时他们才能了解当晚的全部真相。

嫌疑人被鉴定为精神障碍,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在案发后对田某进行精神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田某患有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抑郁症未完全缓解期,行为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肖女士认为,“当时田某在行凶时有母亲在旁边劝,但他没有听,如果当时真的是精神障碍发作,那现场受伤的不应该只有张某安和我丈夫。”

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在通报中表示,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女子称丈夫搭救朋友被砍伤致死,嫌疑人被鉴定为精神疾病”一案,经核查,该案件系我局一起正在侦办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田某(男,35岁)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案发时田某存在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付建也表示,如果能证明肖女士的丈夫是在张某安邻居田某持刀伤害时,是为搭救朋友上前防卫的,符合非因法定职责或义务,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特征,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实习生:黄美凤  剪辑:刘美琪  编辑:杨子梦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