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5月27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31日实施,现有规定不再适应纤维制品产业发展和质量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订完善。
《修订草案》将适用范围从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三类产品调整为所有的纤维制品。同时保障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明确三类具体纤维制品,即“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婴幼儿纺织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在纤维制品全面监管中突出监管重点。另外调整废旧纺织品及其再加工纤维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上的限制条件。禁止直接或间接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内衣。婴幼儿纺织产品是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内衣是消费者贴身穿着的衣物。限制再加工纤维在婴幼儿纺织产品、内衣原料上的应用。婴幼儿纺织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被褥、围兜、口水巾、毛巾等,内衣包括内裤、文胸、背心、吊带衫、塑身衣等。
本办法明确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抽查制度,修订监督检查主要方式为“双随机,一公开”,增加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纤维制品的监管措施。将“信用评价”修订为“信用监管”,增加信用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此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编辑:樊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