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焱辉
“我以债务方涉嫌‘虚假诉讼案’为案由,近日向属地警方报案,目前警方已受案展开调查。”6月20日,河北省唐山市的田女士表示。据田女士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6月13日,田女士以罗静(化名)、罗浩(化名)涉嫌“虚假诉讼案”向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报案,该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已受理此案。
2024年11月26日,新黄河以《法院查封前别墅另作抵押,债权人疑遇“套路”,抵押合同疑点重重》为题独家报道该案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据新黄河此前报道,2015年,田女士因借款纠纷将罗静诉至法院,其间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重审程序,历经六年之久,法院最终判决罗静赔偿田女士剩余本金1433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后因罗静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履行偿付义务,2023年2月田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田女士发现,罗静位于海南三亚市的一套价值数百万元的别墅早在2015年法院查封的前几天,就已经抵押给唐山某投资有限公司。田女士怀疑自己遭遇了债务人虚假诉讼的“套路”。2023年11月,田女士以“确认抵押合同无效”为案由,将罗静、刘某明、唐山某投资有限公司、范某华等告上法庭。2024年2月,路北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田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7月,唐山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认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路北区人民法院重审。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4月21日,田女士诉罗静、刘某明“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案重审一审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田女士委托诉讼代理人当庭递交了新的证据。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之中,尚未宣判。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