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谭登方
2025年11月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江苏盐城响水县高三男生遭邻居开车故意冲撞身亡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四小时后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受害者张某豪的母亲张女士对新黄河记者表示,“昨晚一宿没睡,希望儿子的案子早日有结果,希望可以严惩凶手。”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在警方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显示,2024年5月29日13时许,公安局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在响水县开发区珠江路米兰纺织旁发生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迅速出警处理事故,肇事人王某某自愿至公安局配合调查处理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安局侦查人员发现,事故双方系邻居且双方家庭有多年矛盾纠纷,经调查,公安局于2024年5月30日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24年5月30日15时许被公安局传唤到案。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豪系邻居,2024年5月29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于G15沈海高速便道遇到正在骑电瓶车上学的被害人张某豪,因两家地界纠纷,犯罪嫌疑人一直怀有报复心理,遂开车掉头追赶并尾随被害人,后于响水县开发区国盛纺织南门往东70米左右处加速撞击被害人张某豪所骑电瓶车,致被害人张某豪受伤严重,经法医初步判断,张某豪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或以上。2024年5月31日王某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经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后被羁押于响水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驾驶机动车故意冲撞被害人张某豪的方式危及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2025年11月3日,该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