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网红品牌彩虹星球诉王海侵权案”,日前迎来终审判决。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一审判决应予维持”,并“维持原判”。
2025年1月3日,封面新闻刊发报道《彩虹星球诉王海侵权案一审胜诉 “职业打假”边界何在》,对该案相关争议及职业打假边界等问题进行了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彩虹星球(全称“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有机农业产业化、集合消费者需求反向定制高品质农产品的企业。
据悉,知名“打假人”王海曾表示彩虹星球多款产品存在“农残”“假有机”等问题,并组织展开“打假”活动。

彩虹星球发布胜诉消息。
一审期间,彩虹星球表示,王海2022年10月开始在西瓜视频、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网络平台恶意、持续散布诋毁、造谣原告及其商品的不实言论,对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同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其他费用。
202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彩虹星球起诉王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判决称,王海应删除微博、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账户中发布的侵害彩虹星球名誉的全部图文、视频,并在上述账户连续三日向彩虹星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发布恢复名誉的声明(范围设为公开)。同时,王海应向彩虹星球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支付律师费5千元及公证费4.2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王海作为公民有权对原告产品进行监督和评价,但对产品质量的认定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审查后作出权威审查结果。王海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在未经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检查并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对原告相关产品进行评价。
一审中,对彩虹星球要求王海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的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计算出被告造成的损失数额,且产品销售额下滑受市场、经营情况、消费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故酌情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此外,判决彩虹星球删除抖音账号中发布的《股权质疑》及《灰产打假》视频。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注意到,2025年9月28日下达的终审判决书【(2025)陕01民终515号】显示,西安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应予维持,同时强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日前,彩虹星球创始人王来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表示,“公司与王海的名誉侵权案终审落定,法院维持一审对王海侵权责任的全部判定。”
同时,他还联合学界、产业界及农户代表,发布了《彩虹星球合作社倡议》,并重申将持续推动企业透明化与信任重建。

王海通过微博发布《向彩虹星球道歉/情况说明》。
10月13日15时33分,王海通过微博发布长约1500字的文章——《向彩虹星球道歉/情况说明》。文中披露了部分案情细节,并就其举报等问题进行了回应。截至10月30日9时15分,阅读量显示为67829。
但彩虹星球创始人王来库表示,王海所谓的微博道歉内容,与判决书的要求并不一致,且未经法院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案已终审判决,但有关“职业打假人边界”的问题,依然在引发讨论。
封面新闻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日前已组织修订《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新增了8个条款,其中包括“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编辑:刘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