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15岁女生遭同班男生杀害案将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杀人罪、强奸罪
极目新闻  3小时前

今年7月,云南曲靖罗平县一名15岁女生在路边遇害,作案嫌疑人是其同班的男同学蒋某某(极目新闻8月18日曾报道)。12月18日,受害者父亲方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杀人罪、强奸罪,该案即将开庭审理。

受害人生前照片

方先生此前曾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蒋某某和他们来自同一个村。今年7月6日晚上,女儿受邀请出门到女同学的亲戚家玩,当时在场的还有其他几名同学,包括蒋某某。晚上大约11时30分,女儿和那名女同学两人要回家,蒋某某送她们。蒋某某先将那名同学送到家后,继续送方先生的女儿,途中突然作案。女儿尸体就在路边被发现,离家直线距离只有约两百米。

家属提供的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蒋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系初中同班同学。今年7月6日晚11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方某某回家途中,产生奸淫方某某之念。7日凌晨0时许,二人行至同村一村民家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从方某某身后用手勒住方某某颈部……经鉴定,方某某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7日,蒋某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案发时蒋某某已年满14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有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在“需负刑责”的法定范围之内。

12月18日,方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案即将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希望凶手得到严惩。

编辑: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