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案一审宣判,被告判无期,受害者家属自愿放弃民事赔偿,择日办后事
新黄河  8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孙敏  

4月2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曲靖罗平县14岁男生蒋某某杀害同班女同学方某某一案迎来一审判决。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蒋某某因犯故意杀人、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们已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唯一的诉求是严惩凶手。”受害者父亲方先生称,等案件尘埃落定后再为女儿料理后事。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该案发生于2025年7月6日晚,被告人蒋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系初中同班同学。当晚,蒋某某在送方某某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次日0时许,二人行至同村一村民家旁的路边时,蒋某某从后方勒住方某某颈部,致其瘫软。因方某某大声呼叫,蒋某某担心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其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蒋某某将遗体拖行丢弃在路边,甚至还曾前往附近村民家讨水喝,以试探是否有人目睹了案发过程。

该案于3月30日一审开庭,据被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在3月3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蒋某某表现冷漠,对关键作案细节回避陈述,甚至在供述中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被告人虽然在最后陈述阶段向被害人家属道歉,甚至提出“出狱后希望赡养被害人父母”,但随即遭到方先生夫妇的当庭拒绝。

方先生称,他们自愿放弃民事赔偿,只求法律对蒋某某予以严惩。案发至今,被害人家属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方先生透露,女儿的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他们想等案件尘埃落定后,再为女儿料理后事。

(图由受访者提供)

剪辑:张成霖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