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霸王茶姬出现虫子,商家仅退款,霸王茶姬官方:将核查,可关注后续官方信息
新黄河  4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李巧妹  

近日,湖北武汉市民曾先生向新黄河记者反映,4月19日,他通过外卖平台购买霸王茶姬饮品,意外在饮品中发现虫子,随即通过平台在线向门店反馈,却迟迟收不到回应,便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诉。然而霸王茶姬品牌方核查后并未认可自身责任,仅给曾先生办理退款。曾先生对此并不认可,希望霸王茶姬能给出合理解释并道歉,同时希望品牌方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相应赔偿。5月8日,新黄河记者致电霸王茶姬官方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核查,并称已将相关内容记录,可关注后续官方信息。

据曾先生介绍,4月19日晚,他通过外卖平台从武汉霸王茶姬(循礼门mark食集店)下单购买“海上雾奇兰”和“晴天罗勒桃”两款饮品,饮用过程中发现“海上雾奇兰”杯内出现一黑色虫子。发现问题后,曾先生第一时间拍照留存证据,并通过外卖平台向商家反馈问题,但始终未得到有效回应。“拿到饮品后,我并未打开杯盖和封口纸,只是正常插吸管饮用,饮用部分后才发现杯内饮料上方漂浮着一个非常小的黑色虫子,然后又打开封口纸拍了一张照片,都发给了门店,但至今消息还是未读状态。”

沟通无果后,4月20日凌晨,曾先生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布投诉内容,4月21日,霸王茶姬客服主动致电曾先生,称已调取门店监控、完成内部核查,表示虫子并非饮品制作过程中进入杯内,随后给曾先生办理退款,再无其他处理赔偿方案。

“连个道歉都没有,说不是他们的问题,太敷衍了。”针对商家的推诿态度,曾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饮品内出现虫子属于明显食品安全问题,商家不能仅凭单方面监控核查就推卸责任,理应正视门店制作过程中存在的卫生漏洞。同时,曾先生明确提出,希望霸王茶姬能够就此事向他道歉,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纠纷,而非简单退款了事。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认为,未开封外卖饮品中出现黑色虫子,属于较为典型的“混有异物”情形,基本可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无需证明该异物是否对人体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即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购买到混有异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同时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付。在消费者已经完成初步举证的情况下,商家仅以单方监控核查为依据排除自身责任的做法,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缺乏充分依据,曾先生可继续通过市监局投诉或司法途径来进一步维权。

5月8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致电霸王茶姬官方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确实存在这个情况,会进行核查,已将相关问题详细记录,可关注后续官方信息。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剪辑:刘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