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陈先生向记者爆料,自己排队近七年才等到公租房名额,办好入住手续后,才得知这套房源里此前有独居老人离世,住建部门与物业全程没有提前告知。
陈先生是深圳宝安区户籍,今年4月,他参与华强城市花园腾退公租房配租,成功选定一套38平方米的一居室,并在5月19日办完全部入住流程。后续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核对水电表时,意外泄露了房屋内情。工作人员一开始先说小区内另一户有老人离世,走到陈先生房屋门口改口,确认出事的正是他分到的这套房子。据悉,原住户是独居老人,家属久联系不上后求助物业,上门查看时发现老人已经离世多日。

知晓情况后陈先生立刻暂缓入住,向宝安区住建局申请调换房源。他提出,普通租房、二手房交易里,这类特殊情况都会事前说明,公租房作为保障住房,理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今年3月宝安区住建局推出1936套公租房面向户籍轮候家庭配租,华强城市花园属于二次腾退房源,放出8套38平一房、5套67平两房,4月开启认租,5月分批按排位顺序选房。沟通初期,住建局称房屋居住条件不存在问题,拒绝换房,还告知陈先生,如果主动退房,就会直接移出轮候库,七年排队的排名全部清零。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折中方案:准许陈先生退房,保留原有轮候位次,他只能等候下一轮配租。事情虽妥善处理,但陈先生满心憋屈,耗费七年等候的机会白白错失。他呼吁监管方完善管理,主动标注房源特殊背景,防止其他轮候家庭碰到相同难题。

宝安区住建局对此作出回应:离世老人系基础疾病自然身故。老人家属办完退房后,住建联合物业完成房屋查验,墙体防水、水电燃气、门窗柜体等设施全部完好,房屋符合入住标准才投入配租。
针对未提前告知的疑问,部门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释,政策规定配租公示只需要标注地段、户型、面积、租金等房屋硬件信息,没有条例要求公示前承租人身故这类个人相关情况,因此主管单位和物业并无强制公示义务。
编辑:杨子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