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6月23日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络平台反映 “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对案件的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及办理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核。

据浪潮新闻报道,山西运城的张磊(化名)向媒体反映:“我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民警劝我们调解,拿一笔赔偿了结此事。”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他妹妹,要求她撤案,警方目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张磊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由于人在外地上班,张磊得知情况的当天就委托老家的亲戚带着妹妹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带女孩到运城市儿童医院做了检查。
门诊病历显示:4月18日(实际为19日凌晨),患者在盐湖区某小区被一男子(黑哥)性侵,现由盐湖区北城刑警中队带至我院进一步检查,并提取阴道分泌物。

“医院最终检查结果被警方拿走了,我们家属都没看到,当时警方也没给立案。”张磊说,此后警方迟迟没有受理此案,他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后,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才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受案通知书》。
张磊透露,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建议他们接受“调解”,拿一笔赔偿。更让张磊不安的是,报警后,韩某某竟找到妹妹,当面威胁称“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6月19日晚上,张磊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妹妹的案件已于6月12日被确定为“不予立案”。记者根据《受案通知书》上的案件编号在山西省公安厅官网查询确认,这起强奸案的最新状态确为“不予立案”。
编辑:杨子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