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谭登方
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初三女生潘某某被同班同学杀害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作案时14岁)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结束后,被害人潘某某的母亲曾女士于上午11时左右受访时表示:“虽然这可能已经是最好的判决结果了,但我还是打算抗诉,态度还是要有的。另外,我今天还打算去墓地看看女儿。”
法院宣判:预谋行凶手段残忍,未满十八周岁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通报及审理查明事实,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系同班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便提前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作案预谋明确。
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放学后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其身体多处实施捅刺,致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认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前有预谋、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依法应予以严惩。同时,鉴于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一审开庭时曾有媒体报道称,钟某某曾在庭上辩称行凶是因妒忌潘某某成绩好、家庭氛围好,还声称自己受到过校园霸凌、爷爷过世造成心理创伤,甚至谎称潘某某因其农村来的奶奶衣着简陋而看不起他,对此潘某某母亲曾女士予以否认,称“我们根本不认识他奶奶”。
案件回顾:三年善意接送遭横祸,家庭承受锥心之痛
这起悲剧的发生让外界倍感唏嘘。据曾女士此前回忆,事发前三年,钟某某母亲以“丈夫在外地、自己需工作没时间接送”为由,请求她与另一位同学家长顺带接送钟某某及其姐姐上下学,出于邻里互助的善意,她答应且未收取任何费用。“接送的三年里,钟某某只在上下车时会说叔叔阿姨好、再见,一路上都不说话,和我女儿基本无交流,更不存在得罪他的情况。”
2025年4月8日案发后,潘某某的离世让这个家庭陷入崩溃。曾女士坦言,女儿原本计划中考结束后去新疆旅行,可这场变故让所有期盼成空,“每个节日对我们夫妻俩都是折磨,家里没了孩子的声音,我们也很少说话”。在宣判前,曾女士还专门前往女儿墓前告知案件即将宣判的消息,此前她一直坚定表示“希望法院能够严惩凶手”。
该案自今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如今一审判决终于尘埃落定。“等了这么久,总算有了一个结果,可我的女儿再也回不来了。”曾女士红着眼眶说道,“抗诉是我作为妈妈必须做的事,就算希望渺茫,也要为女儿争取到底。现在我只想赶紧去墓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她,让她知道,妈妈从来没放弃过为她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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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








